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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关于推荐申报江苏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18:45:54

    各会员单位、各位会员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根据省委宣传部 省文明办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在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和直属单位范围内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1、遴选范围: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和直属单位均可申报。

    2、推荐标准:(1)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领导坚强有力;(3)学雷锋活动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取得显著成效、工作成绩突出;(4)具有良好整体和广泛社会影响,能够体现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荐岗位学雷锋标兵

    1、遴选范围:主要从学会会员、专职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中推荐。

    2、推荐标准:(1)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主动践行雷锋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服务人民、脚踏实地、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突出立足本职、岗位建功,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3)注重一贯表现,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认可度。

    三、有关要求

    一是要严格标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会(单位)可分别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不超过1个。

    二是要从严把关。各学会(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在一定范围公示相关材料,确保事迹材料真实感人。

    三是要按时上报。请将推荐材料(含电子版)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报学会秘书处,纸质盖章材料通过邮政EMS寄送。(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学林路2号,邮箱:3293328886@qq.com)

    联系人:吕俊,电话:18796087283。


    附件:江苏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


                                    江苏省锅炉学会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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